如何定義猶太人?

蔡祐任牧師

聖經中分別提到了猶太人、以色列人、希伯來人,這三者之間有什麼差異呢?

「猶太人」一詞僅出現在新約聖經,舊約則稱為猶大人,原指猶大支派的子孫,王國時期指南國猶大國的人民,被擄後無論是回歸及散居都稱為猶大人(參考斯九30)。「以色列人」原意是指雅各(以色列)的子孫,後來指以色列整個民族;王國時期指以色列國人民,及至南北國時期則指北國以色列的百姓。「希伯來人」最初是迦南人對亞伯拉罕的稱呼(創十四13),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渡過或大河那邊的人,之後指亞伯拉罕家族的人以及整個以色列民族。

到了新約時代,「希伯來人」指的是住在猶大省,以希伯來文為母語的人。「猶太人」是指散居在海外各地的猶太民族,主要以希臘語為主。「以色列人」則是希伯來人與猶太人的總稱。從聖經的角度來看,希伯來人、猶太人、以色列人都是同一群人,如今稱作猶太人。目前「以色列人」是指住在以色列的公民,根據以色列官方在建國七十年(2018年4月)發表的人口統計資料顯示,八百八十四萬二千的公民中,猶太人口占74.5%、阿拉伯人口占20.9%,其他族群占4.6%,現今「希伯來人」這個名詞幾乎沒有使用。

從所羅門時期聖殿被毀後,猶太人寄居在巴比倫已有七十年之久,甚至不少人在當地娶妻生子,及至回歸以色列故土。究竟要如何認定回歸故土的是猶太人?從以斯拉記可以看出端倪,「這三家的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,卻尋不著,因此算為不潔,不准供祭司的職任。」(拉二62)因此,當這些人要回歸故土前,必須找回自己的家園和地土,此時族譜就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依據。在舊約聖經裡的族譜,很明顯地是從父系的角度所記載。

新約聖經僅記載耶穌的兩份族譜,分別在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,前者追溯自亞伯拉罕,後者則追溯自亞當,雖然這兩份族譜很明顯地是以父系的角度記載,但仔細來看,仍有許多相異之處。有學者認為,馬太福音的族譜是以父系的角度撰寫,而路加福音卻是以馬利亞家譜的角度記載。

2015年洛桑猶宣會議(Lausanne Consultation Jewish Evangelism, LCJE)發表全球猶太人口統計提到,定義猶太人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,究竟要依照聖經族譜父系的記載?還是像正統猶太教透過母系的記錄來尋回猶太血統?此外,改信猶太教是否算猶太人呢?在正統派、改革派、保守派、重建派(Reconstruct)猶太教之間,對於猶太人的定義也有不同看法,唯一相同的,都認為信耶穌的猶太人不能算作是猶太人。

此外,散居世界各地的猶太人對於猶太人的定義也沒有統一答案,在一份由芝加哥反毀謗聯盟(Chicago Anti-Defamation League)參訪德國猶太社區後的報導指出,普遍猶太社區承認猶太人的標準為母親是猶太人,這些猶太社區主要是由正統猶太教所主導。二戰期間,納粹政府通過紐倫堡法案將「猶太人」定義為:至少祖父母的其中一位是猶太人。

如何定義猶太人?這也是當今以色列所關注的。根據以色列的回歸法(The Law of Return)提到,每個猶太人都有權利移民以色列成為公民,此一條例的公民權還擴及至猶太人的小孩和孫子、猶太人的配偶、猶太人孩子的配偶和猶太人孫子的配偶,但是不包括改信其他信仰的猶太人。2016年有不少開封猶太人回歸至以色列,很可惜地他們無法提供族譜的資料,只能以祖父母及父母傳承的猶太傳統和文化來認定,因此回歸以色列後,必須遵守「總拉比院(Chief Rabbinate Council)」制訂的程序,完成猶太教及希伯來語的學習後,才能正式入籍以色列。同樣的,分散在非洲或印度的猶太人,當他們回歸以色列後,在以色列官方的認定下,必須皈依猶太教才能成為以色列的猶太公民。儘管這些人都有猶太血統,一旦想要維持基督徒的身份,將面臨遲遲無法入籍以色列的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