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杰諾的見證
我出生在美國的世俗猶太家庭,也不太關注猶太人的事情。不過,我總是和上帝說話,而且從四歲開始就會與上帝交談。當時媽媽喜歡在聖誕節的時候,將一棵聖誕樹放在家中,並且在樹上擺放光明節之星,她會說這是光明節的佈置,而我並不在乎家裡有世俗的聖誕樹,甚至我是帶著這個荒謬的想法長大,至少在我三十歲之前,這樣的想法對我來說正確無誤。
即使在我知道這是荒謬的想法之後,我仍然認為它個好主意,是慶祝假期的好方法。我完全知道自己是一個世俗的猶太裔美國人,沒有宗教信仰。不過我喜歡聖誕節和禮物,我認為這對耶穌有好處,對我也有好處。就在掛有光明節之星的聖誕樹下,那是我得到愛的時候,也是人們買禮物給我的時候。在我心中,藍色是光明節,綠色是基督教。我無法區分這兩個假期,我只知道綠色是外邦人,藍色是猶太人,我甚至不知道以色列國旗是藍白相間的。這就是我接觸耶穌的開始!
然而,我的父母離婚了!九歲的時候,我媽媽嫁給一個希臘人,把我關在希臘東正教教堂裡,然而我所有的朋友都在學希伯來文,但是我卻是在東正教教堂裡學希臘文。當我十一歲時,我拿到了400美元的獎學金,走遍了希臘。十六歲時,我是無神論者。當時有一個滿有聖靈的女孩,邀請我去參加禱告會,在聚會中,我並沒有經歷聖靈,但卻看到了成聖,因此我開始在信仰上前進。在我信耶穌之前,我一直是聖靈的跟隨者,沒有人向我見證耶穌。於是,我和上帝做了一個信仰的交易,我對上帝說,我會去以色列一年半。
當我在以色列的時候,機票過期了,錢也用完了,只好靠著信心生活。我在想,如果我沒有辦法獲得食物,也沒有辦法找到工作,我就會無限制地至少禁食十天。錢用完的三天後,我決定搭火車去海法,我沒有錢,也不在乎他們會逮捕我。下車後,我眺望著碼頭,考慮要偷偷搭貨輪回去美國。我心裡想:「好吧!至少透過禁食,我這樣的想法將可以被潔淨。」
一個流浪漢下了火車,拿出煙燻香腸三明治,把它分成一半,剩下的一半扔給我。我把它丟了回去,寧可不要乞討的午餐。他接住那一半的三明治,然後做了鬼臉說:「少來了!」難道上帝認為我努力「潔淨的禁食」以及「禁食長達十天」是一派胡言嗎?我心想,他要再丟第二次嗎?如果再丟過來,那就是上帝的心意。沒想到他又把一半的三明治扔給我,這次,我抓住了它。現在,我必須吃三明治,因為上帝真的在我跟祂談話後,透過這個流浪漢把三明治扔給我兩次,儘管我用最大的努力拒絕,也不想和流浪漢或他的三明治有任何關係,但它又回到我的手中。只有上帝才能做到這一點──確保我有足夠的食物吃。我沒有乞求,我不想,但我必須享受地吃。
在以色列的一年半,我真實地經歷信心的生活,並且開始跟隨耶穌。當我相信彌賽亞耶穌後,我曾經被猶太社群拒絕。他們對待我就像是被邊緣化的人,而且被侮辱為站在宗教裁判所,有人說我不是猶太人或皈依了另一種宗教。然而,我已經將自己奉獻給神。當我被聖靈充滿的時候,我知道我的聖殿需要持續保持聖潔如同神的居所。我最私人的想法和感覺就是要成為上帝的一部分(成為祂殿中的活石),而我稱做全新全人的愛祂──甚至超過愛我自己的生活,這個想法一直激勵著我。我的故事現在已經成為祂的故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