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需要向猶太人宣教?
蔡祐任牧師
耶穌升天前告訴門徒的一段話提到:「……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,和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。」(使一8b)由此可知,福音是從耶路撒冷而出,並且要傳到地極。然而,有人質疑福音真的有必要再回傳耶路撒冷嗎?還有些基督徒因為愛猶太人,「愛」到忘卻福音真理,錯誤的認為猶太人可以透過他們的信仰條規直接到神那裡去。
耶穌一開始的事奉主要是向猶太人傳講天國的福音(太十五24),保羅說:「弟兄們,我心裏所願的,向神所求的,是要以色列人得救。」(羅十1)此外,保羅在加拉太書也提到:「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,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、磯法、約翰,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,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,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。」(加二9)我們可以看到在初代教會,猶宣和向外邦人宣教是並駕齊驅、同時進行的。
事實上,耶穌的大使命(太二十八19~20)告訴我們,必需使「萬民」作主的門徒,萬民當然也包含猶太民族。如今,猶太人還在等候聖經應許要來拯救他們的彌賽亞,甚至自身的罪惡在贖罪日當天能否被神除去都沒有把握,這是因為他們不知道「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神的義。」(羅三25)而神的義乃是在律法以外,在福音上早已顯明出來,即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。(羅一16~17、羅三21~22)耶穌基督來完全了律法所有的要求。
猶太人跟世上所有的人一樣,都需要認識耶穌基督的救恩。耶穌升天後,彼得站在大祭司、文士和長老面前大聲說:「除他以外,別無拯救;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」(徒四12)彼得所講的對象都是熟知聖經和禮儀條規的人,他們理智上雖然知道有神,但卻沒有永生的盼望,因此不僅罪惡沒有得到完全的赦免,更沒有真實地與神和好。耶穌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。」(約十四6)